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业绿色诊断工作的通知
2023-07-10 发布者:聊城工信局 浏览次数:1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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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工信绿发〔2023〕76号)和《聊城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业绿色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绿色诊断内容

参照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最新评价要求,由企业或园区自愿对接绿色制造服务商(可登录工信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已经完成自我声明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重点围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开展诊断,查找创建差距和不足,挖掘绿色发展潜力。

二、开展范围

(一)工业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园区增加值的比重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 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诊断的企业须为全市年营业收入在1.5亿元(含)以上的有色金属、金属制品、化工、装备制造、造纸、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行业制造业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诊断的企业须为聊城市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优先选择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煤及以上或年综合水耗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报送拟开展诊断的名单。各县(市、区)指导动员本辖区内有意向申报国家、省或市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园区和企业积极开展绿色诊断,有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县区须组织至少1-2家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诊断,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无数量限制,填写《XX县(市、区)2023年度拟开展工业绿色诊断名单》(见附件)1,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附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

(二)开展工业绿色诊断。园区和企业自行选择在工信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自我声明或列入山东省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的机构(详见附件2),作为绿色诊断服务商,参照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最新评价要求(可登录国家工信部网站查看),确定绿色诊断服务计划,开展绿色诊断工作。

(三) 报送绿色诊断评估报告。园区和企业完成绿色诊断工作后,将绿色诊断评估报告报送至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各县(市、区)要根据园区和企业诊断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本辖区内绿色诊断工作开展的成效,形成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和本辖区的绿色诊断评估报告(纸质版和PDF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属地组织协调。各县(市、区)要发挥属地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了解本辖区内园区和企业绿色诊断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园区和企业协调解决诊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按照《聊城市工业绿色诊断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申报补贴。

(二)强化诊断结果应用。园区和企业在绿色诊断过程要加强与第三方诊断服务机构的沟通,根据诊断建议,积极挖掘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诊断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绿色诊断改造项目库,跟踪实施进展,强化诊断结果应用符合条件的绿色化技改项目可申报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

(三)强化典型经验总结。各县(市、区)要认真挖掘绿色诊断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对于完成绿色诊断并按诊断建议进行提升,且取得较好效果的园区和企业,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绿色制造名单。

联系人:朱玉金 杨金岩   8288402

邮  箱:lcsgxjlsfztjk@lc.shandong.cn

附  件:l.XX-县(市、区)2023年度拟开展工业绿色诊断名单

2.在工信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第三方机构自我声明或列入山东省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的机构名单(供参考)。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