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相关规定,结合市城区相关地段住房市场价格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水晶丽城、海源丽都、御景王宅、锦泰园、孟达国际新城等5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自2023年5月2日起执行。
一、《批复》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水晶丽城每月每建筑平方米8.6元;海源丽都每月每建筑平方米7.6元;御景王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7.4元;锦泰园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元;孟达国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1元。
二、《批复》明确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水晶丽城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9元;海源丽都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2元;御景王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4元;锦泰园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5元;孟达国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1元。
《批复》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含物业费,并对执收单位价格收费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