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 (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10 发布者:聊城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1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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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人员开展研发活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赋能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计划项目为无资项目,项目资金自筹。主要是通过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先进技术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领域

(一)生态环保:高污染企业“三废”综合治理技术,赤泥、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治理技术,PM2.5等颗粒物污染防控技术,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关键技术,塑料污染治理技术,污水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低排放燃料与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垃圾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化肥、农(兽)药减施增效技术,生物农药技术,典型生态污染修复与重建技术,土壤污染防控技术等。

(二)公共安全:针对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技术。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火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消防技术与装备。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极端气候变化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新技术,交通事故预防预警与实时播报技术,道路安全保障技术等。

(三)生命健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研究,常见和重大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预防和诊疗技术,重大、多发疾病的高效、快速早期筛查和干预技术,流行病预警预报与群防群治技术,少、罕见病诊治与药物研发技术,新生婴儿遗传疾病大规模筛查与干预技术,社区生活与养老综合服务技术,健康安全监测与应急报警技术,适应于乡村、社区的远程医疗、移动医疗以及低成本医疗技术,预防保健、康复技术与小微设备,中医适宜技术,大宗、道地中药材种养植加工技术等。

(四)节能降耗: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高耗能行业或区域节能降耗共性技术,新能源利用、分布式能源优化控制等低碳技术,余热余压深度回收利用技术,节约用水技术,清洁取暖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生活设施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等。

(五)社会化管理:以创新技术手段为前提的社会化管理信息技术,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技术,数字社区服务以及教育培训服务技术、科技文化融合示范技术、科技金融风险评估技术等。

(六)城镇化发展:智慧城镇建设技术,节约型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技术,城镇空间布局与系统设计技术,土地节约利用技术,绿色建筑建造与施工技术,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集成示范新型村居建设技术,乡村厕所改造提升技术,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等。

(七)乡村振兴:由正式注册的科技特派员主导实施、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技支撑的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服务平台建设等。

(八)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智能农机装备、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

(九)其他事关民生发展的创新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在聊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研发或推广工作。

(二)拥有固定的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

(三)具备较为完善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为项目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根据项目需要落实科研经费,确保项目任务按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申报管理

(一)申报程序。高校、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遴选、确保质量,在指标限额内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指标分配。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遴选推荐申报,超出的指标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遴选程序,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二)严格遴选条件。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对照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真正把基础性好、示范性强、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遴选出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7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8378988

附件1: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2: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3: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4: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聊城市科技局

          2023年6月20日